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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凤检人】 李志敏:牢记初心映检心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有”凤检人】 李志敏:牢记初心映检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发干劲,掀起人人争当“有情怀、有担当、有作为”凤检人(以下简称“三有”凤检人)的热潮,即日起,凤泉检察公众号特推出争当“三有”凤检人候选人事迹选播专栏,为凤泉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本期人物:第二检察部 李志敏

李志敏,中共党员,一级员额检察官。2006年考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202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文明廉洁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勇于担当 恪尽职守

始终发挥青年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心投入检察事业。李志敏作为第二检察部的负责人,同时也是第二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业务学习融合进政治理论学习中去,在谋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时,致力于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保障社会大局,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推动诉源治理,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8年以来,区人大多次专题听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并对业务工作作出高度评价。所在部门多次被评为先进科室,2022年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年度考核位列全市第一方阵,所在支部被评为标杆党支部。近日,第二检察部被共青团新乡市委授予“2021-2022年度新乡市青年文明号”。

务实为民 精益求精

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初心,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2022年,第二检察部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受到上级院的高度认可,聚焦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家暴受害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积极能动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李志敏办理的卢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被省院评选为民事支持起诉参考性案例。办理的王某宾等五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最高检官微报道,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支持起诉参考性案例,同时入选2022年度河南省民事支持起诉优秀案例。李志敏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强化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送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促进社会协同治理,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效果,办理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作风扎实 廉洁自律

始终坚守清正廉洁底线,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本色。廉洁自律是检察官的生命线,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该同志始终保持党性修养,严格按照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守廉洁底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廉政“高压线”,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督促提醒本部门干警树立“不踩红线、不碰底线、不闯雷区”思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多年来,李志敏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基层检察官的信仰追求,用勤奋、敬业、奉献、担当精神,展示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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