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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星”力量】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凤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时间:2024-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星”力量】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凤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有这样一个集体,他们把热忱和青春献给最美的检察事业,他们的目光和脚步始终坚定地追寻着公平和正义,他们大都是80后、90后,是一支在检察战线上追逐梦想的“青年军”。

这个集体就是凤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他们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彰显法律监督价值,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瞄准工作出发点,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到人民群众有所呼、人民检察有所应。全部门有7名干警,其中员额检察官2人,均为检察委员会委员,部门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政治忠诚、业务过硬、朝气蓬勃的年轻检察队伍。这个集体被共青团新乡市委、新乡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评为2021-2022年度新乡市青年文明号,一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

当好法治“助手”

“这里的树木、杂物影响了河道行洪......”2022年5月,第二检察部干警深入辖区河道开展巡河,详细查看河道清淤情况,对河道中存在的树木、杂物等影响行洪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导。

2021年夏季特大洪涝灾害以来,凤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抗洪排涝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详细部署。凤泉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靠前一步,能动司法,针对相关行政机关在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依法督促认真履职,推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全区平安度汛。针对影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办理影响河道行洪案件8件,向有关部门制发拆除违章建筑、消除行洪隐患的检察建议8份,均被采纳并整改落实,为全区防汛抗灾和行洪安全贡献了检察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综合发挥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职能,第二检察部积极推动新乡市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落户凤泉,2023年6月2日,新乡市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凤泉区矿山森林公园举行,为“五彩凤凰山 生态凤泉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也共同奏响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生态保护新篇章。目前,第二检察部办理的新乡市首例“补植复绿”案件判决已生效,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10000元。

府检联动是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的创新举措,凤泉区检察院府检联动工作主要由第二检察部负责落实。2023年12月7日,凤泉区府院联动第四次联席会议暨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要求通过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依法治区成果,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以来,第二检察部共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8件,一批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太感谢了,这下可算能安心回家过年了!”2023年1月16日,阴历腊月二十五,在凤泉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和检法两家的合力调解下,钟某某等11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钱。

2019年8月,A单位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郑州B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022年2月,因项目长期停工,双方解除合同。期间,钟某某等11名农民工在项目工程中务工,用人单位郑州B公司拖欠工资86000余元,钟某某等人多次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未果。

马上就到年底了,钟某某等11人的工资还没有着落,可家人都在等着他们回家过年。

2022年12月1日,钟某某等11人向凤泉区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助追回所欠工资。

在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单位A单位同意先行垫付,2023年1月16日,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钟某某等11人的工资款支付到位。

第二检察部在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的同时,也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保护伞。

2022年4月初,刘某报警称自己遭受丈夫王某家暴,后经法医鉴定,刘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件发生后,王某非常懊悔,真诚认罪、悔罪,多次向妻子赔礼道歉,取得了妻子的谅解,检察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角度出发,考虑到王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王某故意伤害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后,刘某仍然心有余悸,“如果夫妻双方今后再发生矛盾,王某会不会再次动手呢?”她向凤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疑虑。检察官告诉她,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且,此类案件属于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受案范围。因此,刘某向第二检察部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申请。

经过认真调查,第二检察部认为刘某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应予以支持,以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为确保检察权公开公正运行,增强对王某的教育震慑,凤泉区检察院就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拟支持起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一致赞成检察机关对刘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

最终,凤泉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发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凤泉区检察院为被家暴妇女树立有力司法屏障的做法,《检察日报》予以宣传报道。

第二检察部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擦亮凤泉“民生检察”底色,从公开听证、执行监督等维度建立“支持起诉+N”模式。针对农民工讨薪、妇女儿童维权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积极适用检察听证,引入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资源,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建立“检察建议+执行回访”机制,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去年以来,创新模式办理案件25件,其中涉农民工权益案件22件,挽回经济损失26.5万余元。第二检察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做法被交流刊发。

办一案治一片

从个案中挖掘隐藏的社会治理背后的问题,能动履职,溯源治理。第二检察部在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企业未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保证金账户监管不利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农民工保证金、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同时,为有效解决欠薪难题,加强诉源治理,切实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力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从加强诉源治理的高度出发,发挥以“我管”促“都管”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推动凤泉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凤泉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事规则》,明确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细化人社部门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促使凤泉区根治拖欠农民工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督促行政机关解决了130余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95万余元工资问题。

第二检察部办理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典型案例。办理的王某宾等5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和全省民事支持起诉优秀案例。农民工权益保护经验做法被转发推广,案件信息被最高检官微、法治网、《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阳光、活力、担当、奋进是这个集体的目标,从春花秀美到夏花烂漫,从秋华丰实到冬花傲寒,我们都能看到第二检察部干警忙碌的身影,他们在耐心地为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案件现场调查取证,为社区百姓普法宣传......在不断的自我奋进、自我加压中,第二检察部已经成长为优秀的集体,用检察担当守护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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