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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蓝遇上宝石蓝 凝聚合力促发展
时间:2019-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4日,大暑第二天,室外温度38摄氏度,我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萌带领部分党组成员等一行人来到新乡市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开展“送法进企 服务民营”暨调研活动。

 

  调研合影

  在企业董事长苏东生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党建活动展览室、荣誉室以及全国五一劳动模范苏志刚工作室以及实验室等,了解企业生产流程、党建工作及企业文化等。

 

  参观企业党建活动展览室

  参观企业文化

  参观劳模工作室

  参观实验室

  参观结束后,在企业会议室进行法制讲座活动,由我院检察一部、二部干警分别结合办案实践,以《民营企业中易发的刑事犯罪》和《如何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题进行法制宣讲,两位检察干警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用案例小故事的方式让企业职工明确法律界限,树牢法制高压线。参会的公司员工对此次送法活动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授课内容通俗易懂,丰富精彩,案例发人深省,受益匪浅。

  举行法制讲座活动 

  公司董事长苏东生深有感触地说:“检察机关主动开展走访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贴心检察服务,从法律上助力,力争企业‘不走弯路,少走弯路’,真是让我们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啊!”

  举行法制讲座活动 

  会上,刘萌表示,开展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关于服务民营企业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也是我们司法改革后送法进民企的第一站。我们将进一步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的放矢,答难题,解新题;深入细致,谋服务,重保护;送法进企,常警示,化风险;以人为本,齐努力,共发展。

  刘萌发表讲话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凤泉检察院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服务经济建设和发展大局中,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 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专项活动,创新开展“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检察干警“一对一”服务民营企业分工表及“一对一”服务民营企业情况登记表,广泛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为企业赠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展板,把脉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多渠道多载体提供系列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对32家民营企业进行45次走访,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产品。

  调研合影

  企业风采

  新乡市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85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55余亩。

  该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苏东生,现任新乡市工商联副主席、新乡市凤泉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新乡市中共党史学会副主任、新乡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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