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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亮身份 抗疫我先行--凤泉区检察院戮力同心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农历庚子鼠年春节注定不平常,这是一个战斗的春节。

  面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面八方紧急驰援武汉,检察机关也第一时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凤泉区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防控工作要求,明确防控责任,积极采取行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投身到防控疫情的战“疫”中去,为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担当检察使命、贡献检察力量。

  一、提升政治站位,党员干部走在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扛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认真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社会各界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我院1月28日利用学习强国视频系统紧急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区委及市检察院有关会议精神,召开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体干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参与各项防疫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萌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二、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相关犯罪。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助力。检察干警以身作则做好自身防疫防控,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一是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二是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三是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惩后果的犯罪;四是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五是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

  三、坚持多措并举,做好机关内部防控。一是开展地毯式摸排,认真落实干警和家属疫情日报告制度。组织人员对干警及家属区所有住户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排查1月10日以来从外地、特别是从武汉等地的来凤泉人员;二是卫生消毒,对办公楼和家属区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强调消毒人员进行消毒时注意消毒危险防护安全等问题;三是严格院内领导带班及干警值班、门卫值班制度,非常时期严禁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院内,做好动态疫情防控工作,向值班、执勤人员发放口罩、眼罩等防护工具;四是广泛宣传,利用微信工作群、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在办公区及家属区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等,进一步增强干警及小区住户的防控意识和安全意识;五是提前谋划,春节假期后干警统一逐一测量体温、食堂错峰就餐等工作安排。

  四、发挥网络优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院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在技术部门提供网上办公等技术支持下,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学习强国系统、检察内网、检务通,尽量减少人员集聚,同时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为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我院坚决落实最高检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要求,把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平台用好用足,把“不接触的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五、践行为民宗旨,协助帮扶村及社区疫情防控。我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萌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率院驻村工作队深入潞王坟乡堡上村、坟上村、宝西街道锦园社区督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抽调干警,全天候执勤,协助宝西社区疫情防控卡点工作。对返乡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严格“六落实”:落实来自武汉疫区及接触确诊者人员的居家隔离、落实发热者尽快医疗救治、落实生活保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监管、落实居民减少外出、落实家庭及个人防控措施。

  一个党组织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堡垒无言,却能凝聚强大力量;旗帜无声,却能鼓舞磅礴斗志。疫情面前,党员先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一声声“让我上”“跟我上”的铿锵誓言,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上下同心者胜。相信我们扎扎实实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必将属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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