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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萌督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时间:2020-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5日上午,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萌带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春文及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丁丙军先后到所分包的潞王坟乡堡上村、坟上村督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在各村卡点,刘萌详细了解了各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询问了过往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登记、重点人员居家隔离、防控知识宣传、公共场所消毒、卡点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等情况,就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村两委会成员及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强化防疫值班值守,严格管控,严防死守,对来往人员、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测量体温、消毒,做好登记特别是外来车辆人员(湖北武汉、河南信阳、南阳、驻马店),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确保按程序处置,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同时强调工作人员必须注意自身的个人防护,每日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二、要精准施策,全面保障经济有序发展。坚持防控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扎实做好有机结合。目前正处于春耕小麦灌溉时期,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全力保障小麦灌溉工作。复工复产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有力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用工人员健康档案、生产车间通风消毒等措施,切实做到精准、闭环,力求疫情防控安全和企业复工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真正做到疫情防控跟得上,员工安全有保障,企业生产要正常。

  三、要加大力度,让疫情防控知识入脑入心。充分利用村委会广播站、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让每家每户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紧迫性、重要性,理解和支持防控工作。倡导群众在防控时期不聚餐、不宴请、不串门、勤洗手、戴口罩、勤消毒,养成自我防护的良好习惯,切实提升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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