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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远一网”助力办案,疫情期间诉讼工作“不打烊”
时间:2020-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冯某某,我们是受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通过‘三远一网’办案系统出庭的公诉人韩红艳、赵志华……”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防止出现交叉感染,日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使用远程庭审系统对一起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法官、被告人分别在各自处所通过网络平台参加庭审。

   在庭审前,凤泉区检察院分别与凤泉区法院、市看守所沟通协商,决定运用远程庭审方式开庭。现场大屏幕上,公诉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与法官、被告人连线,经法院核对身份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量刑建议,准确把控庭审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承办检察官韩红艳用时45分钟完成了该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经过审理,法院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冯某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同日下午,在凤泉区人民检察院的另一个房间,远程提审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员额检察官葛同清、检察官助理栗茹彦,员额检察官张蓬勃,检察官助理王珂分别运用“三远一网”远程提审系统,依次交替提审2案4人,“我们是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我们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不得作虚假陈述。但是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整个提审过程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办案人员全程无接触犯罪嫌疑人,提审工作也进展的十分顺利。提审结束后,检察官将讯问笔录通过远程打印设备当场打印,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现场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字。

  一下午的时间,庭审、提审均圆满完成,既做到了零接触、防传染、高效率,又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督“不打烊”,办案“不打折”。

  这是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省院下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平台应用的通知》文件精神的真实写照。

  “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三远一网”方式办理案件,既做到了依法高效,又落实了隔离、防控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在特殊时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凤泉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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