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
业务办理情况综合分析报告
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1、审查逮捕案件与去年相比大幅度上升
今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9件215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80.52%,人数上升141.57%;经审查后,批准逮捕70件99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52.17%、人数上升86.79%;逮捕率46.05%;捕后起诉44件63人,捕后生效裁判55人,捕后轻刑5人,捕后轻刑率9.10%,捕后缓刑5人,捕后缓刑率9.10%。
2、被批捕人员身份情况分析
批准逮捕99人,身份分别为:工人1人、农民49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0人)、学生3人、国家工作人员1人、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3人、个体劳动者8人、无业人员20人、其他14人。
3、不捕案件上升幅度大
不批准逮捕案件68件115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119.35%,人数上升219.44%。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1、审查起诉案件与去年相比有所上升,案件审结率小幅度下降
受理一审审查起诉案件129件207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1.57%,人数上升16.95%;审结案件112件155人,审结件数和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61%和3.73%;提出从宽处罚建议14人;适用简易程序16件。一审判决106件153人,一审判决有罪153人,判决件数和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8.62%和2.55%,有罪判决率100%;一审生效判决110件159人,生效判决件数与去年同比上升19.57%,人数同比上升37.07%。
2、审查起诉人员身份情况分析
审查起诉144人,身份分别为工人7人、农民74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8人)、学生3人、国家工作人员2人、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4人、个体劳动者12人、无业人员18人、服刑罪犯发现漏罪1人、服刑罪犯重新犯罪2人,其他21人。
3、在起诉案件位列前三罪名分析
审查起诉103件144人,第一故意伤害犯罪,占比25.24%,起诉26件37人;第二盗窃犯罪,占比15.53%,起诉16件20人;第三诈骗犯罪,占比11.65%,起诉12件13人。
三、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1、侦查活动监督情况
追加逮捕4人。
2、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生效监督案件3件,较去年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四、控告申诉工作情况
接待来访群众130余人次;填写辖内信访办理单6份,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件,已依法移送民行部门办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资金2万元;办理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件。
五、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1、收送案工作。接收各类案件308件,送案审核307件,移送案件307件。
2、流程监控工作。向办案部门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
3、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6条,重要案件信息35条,法律文书公开117份。
4、律师接待情况。接待律师要求听取意见8次,要求阅卷 72次,其他事项3次。
5、涉案款物管理情况。涉案财物共入库66件,出库62件。
6、电子卷宗制作情况。制作电子案卷145件398卷34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