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1、审查逮捕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小幅度上升
今年第一季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45人;与去年同比29件42人相比,件数上升10.3%,人数上升7.1%;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2件17人,与去年同比10件21人相比,件数上升20%、人数下降19%。第一季度逮捕率50%;捕后起诉9件11人,捕后生效裁判16人,捕后轻刑1人,捕后轻刑率6.25%。
2、被批捕人员身份情况分析
第一季度批准逮捕17人,身份分别为:农民8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6人)、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1人、个体劳动者1人、无业人员6人、其他1人。
3、不捕案件略有下降
不批准逮捕案件16件21人,与去年同比18件20人相比件数下降11.1%,人数上升5%。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1、审查起诉案件、案件审结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
2018年积存案件11件45人,第一季度受理一审起诉案件32件59人,与去年同比25件33人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28%、78.8%;审结案件21件28人,审结件数与人数与去年同比15件22人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27.3%和66.7%;适用简易程序3件。一审判决18件25人,一审判决并处罚金19人,判决件数与去年同比21件相比下降14.3%,人数与去年36人相比下降21.7%,有罪判决率100%;一审判决生效23件33人,与去年28件44人相比分别下降17.9%和下降25%。
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与去年同比3件5人相比,分别下降61.7%和80%。
2、审查决定起诉人员身份情况分析
第一季度审查决定起诉27人,身份分别为农民9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5人)、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1人、个体劳动者3人、无业人员5人、其他9人。
3、在起诉案件位列前三罪名分析
第一季度审查决定起诉20件27人,位列第一交通肇事犯罪,占比25%,起诉5案5人;位列第二盗窃犯罪,占比20%,起诉4件7人;位列第三危险驾驶犯罪,占比15%,起诉3件3人。
三、受理刑事案件特点分析
本季度,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均是32件,与去年同期29件、25件相比,件数分别上升10.3%和28%;受理提请审查逮捕人数4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9人,与去年同期42人、33人相比,人数分别上升7.1%和78.8%。受理案件件数小幅度上升,而受理人数大幅度上升,特别是移送起诉人数上升幅度达到78.5%,说明共同犯罪案件增多。第一季度,我院共受理共同犯罪案件12件41人,与去年同期5件13人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40%和215.4%。
本季度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9件9人,其中交通肇事案6件6人、与去年同比2案2人相比均上升200%,交通肇事案件不仅给道路交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同时也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