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3日在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20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把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为推动凤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我院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9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9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1件,提请抗诉5件,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终结审查2件,正在办理案件19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均被采纳。进一步规范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审查行政机关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00余件。常态化开展行政诉讼庭审观摩,参加区法院行政诉讼庭审观摩10次,对审判人员审判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法律宣传26次,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覆盖全区5.5万人。
(一)扎实开展生效裁判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一审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二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协办案件54件,得到了市检察院的充分认可。加强同人大代表、律师和行政机关的联系,增进社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有效拓展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案源,办理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类型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9件。二是灵活运用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效果。在充分发挥抗诉刚性作用的同时,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同级监督的优势,提高精准监督能力。如我院办理的董某某与孙某离婚纠纷跟进监督一案中,对涉及财产分割的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依法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该案于2020年3月依法获得改判,目前已执行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三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案结事了。共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41件,对不符合监督申请案件的申请人,积极稳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其中2起信访案件,经过有效释法,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领导接访、公开听证、咨询专业部门等方式,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监督纠正及服判息诉工作。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其中协助市检察院化解一起长达8年的行政赔偿纠纷案,申请人刘某某自2012年申请劳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加其19年工龄和少领的工龄退休金、医保金差额。法院历次判决均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支持其诉讼请求。我院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访人社部门,咨询退休政策,因缺失招工手续和原始档案材料,即使进入诉讼程序,刘某某仍然无胜诉可能。检察官为实现案结事了、怨消政和,邀请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市人社局等工作人员当面释疑答惑,最终当事人认可法院裁判,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八年争议一朝化解。
(二)积极开展执行监督,依法规范法院执行行为
为规范执行监督活动,我院制定《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工作指引》,推动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积极部署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人民法院对非诉法律文书的规范执行。其中,通过办理凤泉区自然资源局与凤泉区潞王坟乡某村民委员会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发现法院在多起案件中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立案处理决定的违法情况,对该类问题进行专题监督,督促法院排查类似案件,依法启动调查核实50余件,进一步规范了法院的立案程序。为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在我院积极推动下,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印发了《凤泉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引。针对法院的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利用检察建议这一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规范法院的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20件,其中办理的一起农民工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包工头拖欠工资2万未付,胜诉后将近3年仍未执行到位,我院依法就未穷尽调查措施等问题,向其提出检察建议监督该案,最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全部内容,重新启动程序,将执行款执行到位,申请人表示非常满意,称赞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扎实实的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既监督纠正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又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不作为或者不规范行为问题。通过摸排调查和审查执行案件卷宗,办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案件2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23件、磋商2件,依法终结审查2件,督促其规范执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将公开听证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结合,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赢公信促公正,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努力促成行政和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如办理的赵某某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赵某某作为公益组织法定代表人,因该公益组织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政机关对其个人行政处罚3万余元,该案在行政处罚对象是否适格、处罚金额是否恰当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成政通人和、化解矛盾,我院组织公开听证,依法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重新作出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处罚,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正在积极办理中。该案的办理,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做到了双赢共赢多赢。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
一是配齐配强民行检察队伍力量。目前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中,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4名,本科学历人员5人,研究生学历1人,平均年龄35岁,人员结构及素质能力在全市基层院中居于前列。二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人员综合素质。邀请上级院业务专家来我院授课,积极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组织民行干警到先进兄弟院考察交流,学习民行检察业务的先进经验,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三是积极参加业务竞赛,提升办案能力。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水平测试等活动,有效掌握新的法律规定,以赛代练,提升办案能力。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与区委、区人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民事、行政检察案源不足。由于民事、行政检察知晓度较低,当事人大多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了解不够,导致当事人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较少。
(二)监督力度还不够强。我院民行检察建议刚性有待加强,提出的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采纳与否,回复是否及时、准确,检察机关缺乏相应手段予以监督,影响了监督效果。
(三)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总结还不够,队伍素能有待提升。办案精品意识、案例意识还不强,发现、挖掘、总结办案经验和典型案例还不多。民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业务水平与日益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诉讼监督基础理论和监督策略深入研究不够,精准监督、精准抗诉的能力有待提高。
下步工作打算
(一)转变监督理念,理清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思路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以精准监督为指引,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树立“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统筹发展”等民事行政检察新理念,主动担当作为,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
一是重视案源拓展机制建设,使更多需要监督的案件进入到检察监督程序中来。依照现行规定,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来源有两个方面,依当事人申请和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下一步我们将依法拓宽案件来源,将依职权监督作为工作转型升级的有效载体,扩大案件来源,提升工作效果。二是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积极促成行政机关及时、规范录入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工作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通过平台对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促进法院依法办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践行精准监督理念,促进办案提质增效。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对简单案件积极适用简易案件办理程序,对争议较大和典型案件,针对争议焦点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四是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反馈机制,提高检察建议刚性。建立检察建议台账,有效跟进检察建议落实采纳情况,强化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提高检察建议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借助“外脑”,与专业人士座谈,建立检察机关与专业机关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三)积极梳理典型案例,增强办案效果
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努力把案件办成“精品”、做到“极致”。把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为宣传重点,做好传统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专题报告、检察开放日、座谈等形式,持续开展多渠道、深层次的宣传,提升民行法律监督知晓度,营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共赢氛围。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办案能力
认真学习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用案例指导办案。开展“培训+办案+研讨”工作模式,积极参与上级院重要案件办理,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岗位练兵,在办案实践中查漏补缺、积累经验。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认真听取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高质量打造创新生态和谐宜居新凤泉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要业务包括对同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通过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