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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2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凤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连丽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凤泉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以来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直接依靠人民群众对外实施法律监督和对内实行制约的一项重要检察业务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权利救济保障、社会矛盾化解、司法活动监督、自身执法活动监督等多重职能。

2019年以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情当家事来办”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心比心、如我在诉,能动司法、积极履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倾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凤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接收的群众信访。我院专设职能部门,负责接收、处理群众信访,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审查办理;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或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监督纠正。2019年以来,我院接待来访群众350余人次,群众来访量同比下降50%。受理控告申诉案件40件,其中受理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申请立案监督案件5件、司法救助案件10件、控告类案件6件、申诉案件4件,均在期限内办结,无重访率100%。多年来无涉检赴省进京访。接收群众来信13封,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率均达到100%。对接收到的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办结来信13件,结案率100%。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始终把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履职重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同声相应。把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源头防控和风险预警评估。在重要时间节点,制定信访稳定应急处置预案,实行院领导24小时接访值班,引导群众就地反映诉求,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每年全国及省市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建国7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没有发生来自凤泉检察涉检案事件的干扰。

(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解决急难愁盼。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对人民群众作出庄严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为认真全面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我院把“信访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作为全院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先后制定《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相关规定》《做实深化“件件有回复、领导带头办信”工作规定》,进一步压实办信责任,提升办案质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建成了集来访、来信、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院党组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公布,便于群众反映诉求。二是规范办信程序。细化工作措施,成立了来信组和办信组,相关办理部门设置了联络员。全面落实一把手阅批制度、领导办信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面对面接谈制度,真正解决群众诉求。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率全部达到100%。三是坚持“回头看”问效制度。对已经办结的群众来信,组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听取来信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对没有息诉的群众来信,逐件分析原因及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办理措施,为全面做好息诉工作和提高群众满意度打下坚实基础,回访群众满意率92.3%。四是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办信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规定,院领导办理信访案件9件。

(三)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解开群众心结。公开听证既是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案件透明度的重要方式,也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手段。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我院全面落实省院、市院工作部署,对办结答复后信访人仍不满意的,在征得信访人同意后,精心组织听证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参加,对案件事实证据及作出结论的依据进行公开听证,共同促进息诉罢访。公开听证中对案件进行了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贯穿释法说理,信访人对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认识。召开5次公开听证会,息诉率100%。在办理路某申诉案件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诈骗故意的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详细阐述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依据。面对信访人迫切要回房产的愿望,检察官把法说透、听证员把理辨明,共同向路某讲解民事法律规定,建议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信访人路某对我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四)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发挥“救急救困”作用。积极与扶贫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全面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紧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优化提升救助效果”三项工作目标,对“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农村地区五类贫困当事人予以重点救助,以“司法救助常态化推进机制、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搭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延伸协同多元救助机制”四项工作措施为抓手,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高度统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7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2人,残疾人1人,未成年1人。如我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犯罪嫌疑人入室抢劫、强奸,并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不具备民事赔偿能力。被害人在承受着财产损失和心理煎熬双重折磨下,多次产生轻生念头。我院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该问题,创新启动“司法救助+心理咨询联动”机制,快速办理,短期内发放救助金5000元,同时聘请资深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治疗,助其恢复生活信心,取得良好效果;又如办理的刘某司法救助案,被害人刘某颅脑损伤生活不能自理,医药费高达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仅能支付3万元医药费,被害人刘某为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调查核实情况,发放救助金3万元,被害人家属送来“为民办实事、百姓贴心人”锦旗表示感谢。

(五)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律师是当事人的法律代言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院每年召开检律联席会,向律师代表通报凤泉检察为民服务的各项措施及效果,邀请律师参与接待信访人、参与个案化解、参与公开听证、开展案件评查,助推信访案件息诉化解。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协助和便利,拓宽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积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第一时间纠正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办理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3件,其中肖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侦查机关未依法将案件移送情况通知辩护人,导致辩护人阅卷延误。我院依法受理控告后,迅速查证。经查证属实后,依法通知侦查机关纠正。控告人在得到办理结果答复后非常满意。

(六)加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检察机关决定、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诉讼过程。我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全部按期办结。妥善处理申诉人反映的问题,同时按照“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要求,强化释法说理、依法纠错、权利救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控申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审查结案的案件,主动邀请律师、基层居民组织等第三方人员参与,高质量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努力解开群众心结、化解社会矛盾。申诉人侯某对1996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多年来一直向法院申诉,均被驳回。2021年5月侯某向我院提起刑事申诉,我院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事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开展公开答复,针对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法律规定。通过释法说理,打开了申诉人心结,一起二十多年的申诉案件成功化解。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区委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6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社会知晓度不高、和律师沟通需要加强、公开听证力度需要提高等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切中要害、精准恰当,让我们受益良多。同时在执法方式上,服务大局的途径机制亟待创新,工作举措需要深化落实;在工作理念上,依法纠错、权利救济等理念在控申办案中体现还不够充分;在能力素质上,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与时代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作方法上,相对保守,对于法律程序完结但信访人未息诉的案件,开展终结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还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控申检察纳入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大格局之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办案水平。

(一)加强诉源治理,做好信访案件“防增量”工作。强化院领导接访首办责任制,用好点名接访、“一单式”工作法,压实首办责任,接待中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规定时间期限答复,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对通过“信、访、网、电”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的涉退役军人、涉疫情防控、涉医疗卫生、涉众型经济犯罪、涉非公经济、涉环保领域群体性事件以及有赴省进京访、集体访、过激访苗头的信访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做好政策落实、教育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聚集事件,确保重点人不失控漏管,不组织参与规模性聚集活动,做到“北京不去、省内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

(二)加大化解力度,做好信访案件“减存量”工作。立足主责主业,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搞好公开听证,做好释法说理,尽最大努力做好息诉工作。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依法快速办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群众期待的事情办好办实。

(三)强化规范司法,提高办案质效。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相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定,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必将对促进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时代在出卷,人民在阅卷,我们在答卷。站在新的起点上,我院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积极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爱民情怀、为民担当、护民能力,扎实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和防范,努力完成各项维稳工作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高质量建设“五彩凤凰山,生态凤泉城”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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