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六防六促”平安守护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六防六促”平安守护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六防六促”平安守护行动,凤泉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目标,打牢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节及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要节点平稳度过,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为切入点,排查化解我院自身安全风险隐患,为平安凤泉、法治凤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六防六促”平安守护行动,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达到“防情感纠纷、促人际和悦,防家庭纠纷、促家人和睦,防邻里纠纷、促社会和谐,防债务纠纷、促经营和顺,防物业纠纷、促小区和美,防涉疫涉灾纠纷、促群众安全和康”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排查。一是排查化解涉情感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化解因恋爱、彩礼、同居、离婚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排查化解涉家庭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化解因赡养、抚养、继承、家暴、共同财产分割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排查化解涉邻里关系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化解因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环境污染、排水采光通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排查化解涉权债务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化解因民间借贷、生产经营、劳资关系、侵权赔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五是排查化解涉物业管理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化解因物业服务、物业收费、水电气暖、维修基金使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六是排查化解涉疫情灾情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化解因防控措施不当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紧急调配、征收征用等引发的补偿纠纷,因疫情灾情引发的劳动关系、薪资报酬、房屋租赁等经济纠纷,以及其他涉疫涉灾受损群体帮扶等问题。
(二)强化信访问题处理。一是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要求。对于群众新的来信来访,落实首办责任,让群众在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二是聚焦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突出信访问题开展攻坚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等制度,压实领导责任,最大限度控“新”、治“旧”、防“变”。三是探索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努力把新发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密切关注社情民意走向,加强舆情评估研判,及时预测预警预防涉及检察机关的重大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司法救助、以案释法等措施,缓解群众焦虑情绪,减少涉检风险隐患。二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落实“四必谈”要求,深入了解机关干警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工作,防止出现个人极端案事件。三是对本单位干警职工情况进行摸排,了解干警情况。牵头部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检务督察
(四)强化源头预防工作。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抓深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平安创建工作深入融合。二是树立正确导向,加强法治宣传,大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通过德治树立文明新风。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控、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管理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临近年终岁尾,加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隐藏的矛盾纠纷也会随之暴露激化,极易引发案(事)件。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抓好“六防六促”平安守护行动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到十分敏锐、善于洞察、果敢果断,确保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六防六促”平安守护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平安创建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部门实际,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院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统筹谋划,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六防六促”平安守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平安建设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能,切实发挥好引领作用。
(三)做到奖罚分明。对“六防六促”平安守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引发重大涉检网络舆情、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案件的,坚决依法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统筹推进落实。严格信息报送机制,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本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3点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将《“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统计表》报送至院办公室。1月28日起每2天上午12点前,各部门报送有无新增情况,过年期间不间断报送。2月20日前,各部门报送“六防六促”专项行动总结至院办公室。
附件:“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统计表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表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类型 | 子类型 | 排查数 | 化解数 | 民转刑隐患数 | 备 注 |
1 | 情感纠纷 | 恋爱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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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礼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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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居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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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离婚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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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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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庭纠纷 | 赡养、抚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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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继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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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婚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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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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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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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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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邻里纠纷 | 房屋宅基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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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山林土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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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环境污染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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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排水采光通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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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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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债务纠纷 | 民间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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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产经营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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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劳资关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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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侵权赔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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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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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物业纠纷 | 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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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物业收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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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水电气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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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维修基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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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其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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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涉疫涉灾纠纷 | 损害赔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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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补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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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经济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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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受损群体帮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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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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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按表格中类型填写,可附文字另行说明;2.词表两日一统计,请按两天实际工作中排查数和化解数填写;3.发现有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可附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此项在备注栏注明。典型事例、好的做法可一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