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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新检云课堂”第十讲的通知
时间:2022-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举办2022年“新检云课堂”第十讲的通知

第二检察部:

  根据市院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市院定于6月9日举办“新检云课堂”第十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方式、时间和内容

  培训方式:在线直播,我院干警通过钉钉直播群收看。

  培训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15:30

  授课内容:由承办检察官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第54号“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最高检视频系列课程)

  二、参加人员

  我院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业务干警及主管院领导,其他干警可自愿参加。

  三、具体要求

  1、此次培训使用钉钉软件进行授课,各参会人员需要提前下载钉钉软件,使用报送手机号进行注册登录,并提前5分钟进入钉钉直播间。

  2、需培训干警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按照惯例权限履行请假手续,于6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政治部路毅处,否则视为缺席会议。

  3、每次培训市院和政治部都会进行考勤,请大家务必遵守纪律,及时入群听课。

  联系人:路毅 3961102

  凤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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